一、对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评中获得A级的单位,在考评结束后,将按实际情况一次性奖励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凡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单位将采取一票否决的方法,不得进入A类等级;对在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考评中评为B级的单位,进行适当的奖励。
二、先进个人每考评期评选一次,先进个人的名单原则上由各单位推荐产生,施工单位凡评定为A级的单位有2个推荐名额,评定为B级的单位有1个推荐名额,评定为C级的单位没推荐名额。监理单位评定为A级、B级每单位1个推荐名额。
三、奖励标准
(1)被评定为A级的施工单位(标段),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00元;被评定为B级的施工单位(标段),奖励人民币40000元;奖金中的20%奖励给获奖标段的项目经理,其余的奖给相关的管理人员。被评定为A级的监理单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被评为B级的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先进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
四、奖励费用在各单位缴交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保证金中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专项经费部分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