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轨道交通线网站点腹地半径0-500米范围的土地平均容积率可在现有控规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进行高强度开发。站点腹地半径0-500米范围的土地,优先给南昌市轨道交通集团收储,收储政策另行研究。”据介绍,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轨道交通融资用地收储具体工作,南昌市轨道交通集团承担土地收储成本,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负责土地收储协议签订,土地、房屋征收等。
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收储之后,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南昌市轨道交通集团承担。土地收储协议签订以后,将由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协同土地属地政府对地块拍照,影像资料存档,并由土地属地政府负责监管看护。存档影像资料中既有的地上建筑物征收安置补偿由南昌市轨道交通集团承担,影像资料中新增的地上建筑物等,由土地属地政府负责拆除,南昌市轨道交通集团不承担任何费用。另据了解,南昌市将加大轨道交通修编到桑海开发区、湾里区、安义县、进贤县的规划前期工作。